2012年8月9日,葡萄牙议会通过新移民法(Act n.29/2012 of August号法案)。根据新法案,葡萄牙外交部和内政部于2012年9月3日颁布11820-A/2012号政令,2012年10月8日生效。 由此开启了轰动全球并引发国际投资人高度关注的葡萄牙置业移民,即:“黄金居留许可计划(Golden Residence Permit Programme)”。2013年1月28日,葡萄牙外交部及内政部共同签署1661-A/2013号法令,进一步降低了金居计划的申请门槛。
以下是获取“黄金居留许可”的三种法定投资方式:
A) 向葡萄牙转入金额不少于一百万欧元的资金;或
B) 在葡萄牙创造至少十个就业岗位;或
C) 在葡萄牙购买价值不少于五十万欧元的房产(最受投资人青睐)。
投资要求:
● 不论申请人选择何种投资方式, 此投资须至少持续五年。
● 黄金居留卡自签发日期起有效期为一年,满一年后可申请续期且后续续期有效期皆为两年。
● 投资人投资满五年可申请葡萄牙永久居留,获得永居身份后可自由支配名下投资。